网上购物,大家是否都有一样的困惑:看上去“一样的”商品,价格却“天差地别”。是的,不用怀疑,你遇到“混淆商品”了!
记者5月23日从盐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,近日,盐城东台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了一起混淆行为案件,调查中,当事人网上销售的商品与其他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近似,让消费者误以为是其他商品。
当事人实施混淆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六条第(一)项的规定,鉴于当事人主动下架涉案产品,及时中止了违法行为,且在执法过程中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,东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处罚款50万元。
近年来,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和网民规模的迅速扩大,电子商务迅猛发展。但与此同时,网络市场侵犯知识产权、制假售假、仿冒混淆、虚假宣传、虚假广告、价格欺诈等破坏网络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,对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成威胁。
市场监管局围绕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“铁拳”行动,针对网络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检查。该案的办理进一步优化网络销售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,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(来源:荔枝网)